
一、本校為激勵師生積極參與永續發展推動並推動大學社會責任之實踐,進行「永續發展推動暨社會責任實踐傑出獎」推薦參選。
二、獎勵對象:本校專兼任教師、在學學生。
三、獎勵之優秀事蹟:
1. 教師:主持或參與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有具體績效且表現傑出者;受推薦者藉由研究、教學及社會參與,發現並解決社會重要議題具有顯著之貢獻,進而促進環境、經濟或社會之永續發展。
2. 學生:針對環境、經濟或社會之永續發展之所需,積極發現問題與解決問題,透過舉辦或參與社會責任實踐活動,達成具體顯著貢獻。
四、辦理方式:
1. 推薦參選:本人或本校教職員工生得推薦績優人員,將書面資料於送件截止日期前送至本校校務研究發展中心社會責任發展與實踐組。被推薦之績優人員,需列舉最近三年推動大學社會責任實踐相關事蹟,供遴選委員參考。
2. 遴選單位:由本校校務研究發展中心社會責任發展與實踐組/ 永續發展推動辦公室進行書面資料初審後,送交永續發展委員會進行決選。
3. 獎勵表揚:每學年以獎勵積極參與推動大學社會責任實踐且有傑出貢獻之師生各一名為原則,另獎勵績優教師、學生若干名。 獲獎者由校長公開表揚,致贈獎狀及獎金(僅傑出人員獲頒獎金,且依年度預算斟酌獎勵金額),以玆獎勵。
4. 限制:凡接受傑出獎勵者,三年內暫不再接受推薦,接受績優獎勵者則不受此限制,期使更多優秀師生有被獎勵之機會。
5. 收件日期:2025年11月12日(三)中午12:00收件截止。若有相關疑問,請來電#1794(林先生)或email:ausd@asia.edu.tw 洽詢。
五、其他注意事項: